华资律所·案例说法|河北沧州一女子疑遭家暴去世|张宇哲律师

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县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刘某某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 警情通报 8月24日晚上,河北孟村公安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8月22日,我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

转自:极目新闻

▌家庭不是暴力的庇护所,结婚证也不是免罪的通行证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作出明确界定,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中,根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一般可以分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等不同类型。近年来,在家庭暴力犯罪中,涉及到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占比高达80%以上。

本案中,金某对刘某某实施的殴打行为,属于典型的身体暴力。金某的行为导致了刘某某死亡的结果,金某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如金某对刘某某长期实施家暴行为,还可能同时面临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的指控。其母亲张某可能面临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指控。

因涉及家庭暴力的案子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又因此类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容易以“家事”名义不了了之。但家庭不是暴力的庇护所,结婚证也不是免罪的通行证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犯罪嫌疑人致人死亡的手段特别残忍、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排除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家暴不是“家事”,隐忍不会换来“风平浪静”,用法律武器对家暴说“不”!

在家暴案件中,一部分遭受家暴的妇女由于不愿再继续承受长期的身心折磨,最终选择暴力反抗,最终导致施暴人遭到家暴的反噬。2015年之前,司法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家庭暴力中杀夫行为是由于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虽从酌定从宽情节方面作了相应考量,但对于认定受家暴妇女“以暴制暴”行为的防卫性质,仍较为谨慎。

2015年之后,上述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案例逐渐增多。2018年以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数量呈现一定增长趋势。然而,“正当防卫”并不是反家暴的免死金牌。一方面正当防卫有其法定的构成要件,并不是所有的“反杀”行为都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另一方面“正当防卫”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暴问题。

遭遇家暴,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报警制止暴力并留存相关证据。与其同时,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杀”只会从原有的悲剧中再次引发新的悲剧,用犯罪来制止犯罪,只会使原本的受害者变成“施暴者”身陷囹圄。

希望每一位家庭暴力受害者都能够打消顾虑,勇敢、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外界求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

张宇哲律师曾有十余年保险、互联网金融领域从业经历,对保险、金融公司的运作模式及产品有一定的了解。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为多家保险、金融机构提供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

张宇哲律师在征地拆迁领域也具备一定的诉讼和非诉经验,张律师熟悉政府征拆流程,能够根据案件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表当事人与政府机关进行调解、谈判等方式高效解决纠纷。

张律师一直秉持着“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行业领域

金融行业

▌执业领域

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

尤其擅长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

▌代表性案例

代理某信贷公司处理债权资产数百万

代理山西运城客户与山西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客户争取到百万理赔款

代理北京某电子设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代理上海某客户与上海市某区政府行政赔偿纠纷

代理湖北孝感客户与某县政府征地拆迁纠纷

代理杭州某客户与杭州某区街道办恢复原状纠纷

……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关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