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郎坚案析|河南律师被铐案程序失范与司法权威警示》
当法警将手铐扣向未实施暴力行为的律师时,铐住的不仅是个人自由,更是公众对程序正义的信仰。河南杞县事件暴露的不仅是执法过当,更是司法系统对程序规则的集体漠视。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有必要从专业视角剖析此案,呼吁以程序正义为基石,重塑司法公信力。
2025年3月13日上午,9点,邵玉娟律师代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付集法庭开庭。庭前,她要求复制一份证据遭拒,她试图拍摄取证时,被认为违反法庭纪律。随后她的手机遭到法警抢夺,并被背铐带离法庭,其间双方有所冲突。一小时后,邵玉娟的当事人一方向公安机关报警。2025年3月14日上午近11点,邵玉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杞县人民法院院长窦战勇到医院当面向她道歉,律所所在地郑州市律协也已启动维权程序。
1.庭前取证的合法性争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律师有权依法查阅、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当邵律师试图以录像固定证据时,法警以《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禁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为由强行制止。然而,事件发生时庭审尚未开始,律师的取证行为是否属于“庭审活动”范畴?规则适用的边界模糊,暴露了程序解释的随意性。
2.强制措施使用的必要性与比例原则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手铐仅适用于存在暴力抗法或脱逃风险的场合。邵玉娟作为执业律师,未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却遭背铐拖拽,显然违反比例原则。法警的执法逻辑则将程序执行异化为权力压制。
3.监督机制的空白与自我纠错的形式化
尽管杞县法院院长迅速道歉并停职涉事人员,但程序正义的修复不应止步于此。拒绝公开监控录像和执法记录仪内容,警方则以“不归公安管辖”推诿,这种“内部闭环”处理模式,均显示出责任追究的避重就轻。若仅以“停职”平息舆论,而非彻查权力滥用的根源,公众对程序公正的信任被进一步削弱。
1.律师执业权利的刚性边界
邵玉娟律师的应对展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养: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通过律协启动维权程序、向检察机关举报。其行动严格遵循法律框架,既是对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对律师执业共同体尊严的维护。
2.从“前法官”到“维权者”的启示
邵律师曾任职法院刑庭法官,深谙司法程序。此次事件中,她以双重身份揭露了司法系统的内部痼疾——程序正义的缺失往往源自执法者对规则的漠视。这一角色转换,恰恰凸显了法律人“以专业守护法治”的使命。
1.技术赋能监督:执法记录仪与电子卷宗的强制应用
推广电子卷宗系统,确保律师可通过线上平台获取材料;强制要求法警执勤时全程启用执法记录仪,并将录像同步上传至第三方监管平台,打破信息黑箱。
2.引入外部监督:建立跨部门投诉响应机制
借鉴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由省级政法委牵头设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直接受理律师投诉,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邵玉娟事件绝非孤例,这些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冲突折射出司法生态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傲慢。法治社会的构建,不仅需要宏大的制度设计,更需从每一份证据的公开、每一次执法的透明做起。唯有如此,法庭才能真正成为“正义的殿堂”,而非权力的秀场。
▌专业领域
征地拆迁、刑事辩护、民事纠纷
▌执业领域
郎坚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刑事辩护等业务,郎律师还专注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服务。
郎律师具有近二十年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法律服务经验,善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发展进程采取诉讼和非诉等各种手段以促成案件纠纷的最终圆满解决。
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在一般个体类刑事犯罪和团伙类共同犯罪、公司类犯罪案件中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
郎律师在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领域有多起成功案例,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
▌代表性案例
·上海某公司、个人拆迁征收纠纷案
· 江苏无锡、苏州、徐州等多地征收拆迁纠纷案
· 山东济宁、聊城、德州、菏泽、济南等多地征收拆迁纠案
· 安徽淮北、黄山、阜阳等多地征收拆迁纠纷案
· 河北石家庄、保定、承德等多地征收拆迁纠纷案
· 河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江西、山西、陕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全国二十多省市征地拆迁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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