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案例说法|青岛大学宿管大爷热死值班室,谁该为51℃悲剧负责?|王晓伟律师
▼
▼
一台风扇,八个月欠薪,51℃高温蒸笼般的值班室,宿管大爷的死亡揭开了高温劳动保护的制度性缺失。
▼
2025年7月6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一名宿管大爷被发现在值班室内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发当日,青岛市气温高达36℃(体感温度38℃),而宿管值班室实测温度达51℃。据在校学生反映,该值班室仅有一台电风扇降温,无任何空调设备。更令人震惊的是,有消息称这位宿管大爷已被拖欠工资长达8个月之久,每月工资仅1800元,远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大学官方通报表示,事件发生后学校已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同时通知家属。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的宿管都是外包出去的,统一由物业管理”。记者调查发现,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曾发布声明称离世人员非该公司员工,但该声明随后被删除。事件引发公众对高校后勤外包人员劳动保障的强烈质疑,尤其是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生命权保障问题。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错时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规定确立了用工单位在高温环境下的强制保护义务,包含三个核心要件:
环境要件: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以上或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作业,即构成高温作业环境;
措施要件:用人单位必须采取调整作业时间、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设立休息场所等必要防护措施;责任要件:对因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高温中暑被明确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其工伤认定不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为必要条件,只要工作环境与中暑存在因果关系即可。
▼
本案中,值班室实测温度达51℃,远超法定高温作业标准(33℃)。作为在封闭高温环境连续工作的劳动者,宿管大爷符合高温作业认定条件。
用工单位(青岛大学或物业公司)存在三重过错:
未提供基本降温设备:仅配备风扇在51℃环境下明显不足;
未调整工作时间:未安排轮换休息或错时工作;
未提供防护用品:现场无防暑饮料或急救药品。
▼
若尸检报告确认死因与高温相关(如热射病或多器官衰竭),即使死者本身有基础疾病,根据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也应认定为工伤。因为高温环境极大加速了基础疾病的恶化进程。
实践中,家属可依据《最高检指导案例第58批236号》确立的规则,通过职业史和高温作业现场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无需等待复杂的职业病诊断程序。
▼
本案责任主体需从“形式外包”与“实质用工”两方面界定。校方不能以“外包”为由推卸监管责任,物业公司亦需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保护义务。建议家属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申请工伤认定。若校方或物业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还可追究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民事责任。此案再次敲响警钟:用人单位应摒弃“成本至上”的思维,将劳动者生命安全置于首位。
▼
▌专业领域
行政诉讼(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合同纠纷诉讼;公司诉讼
▌执业领域
王晓伟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行政诉讼、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王晓伟律师执业5年,具有丰富的行政征收诉讼、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实务经验。
王晓伟律师拥有5年的执业经验,在行政征收诉讼领域办理各类案件580起,深谙各种类型案件的实务操作流程。长期一线的办案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
成功处理贵州毕节织金县21户搬迁案件与政府的谈判与沟通,并通过此案件与织金县人民政府进行沟通,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制定新的搬迁补偿文件提供补偿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受到贵州遵义、兴义、黔西南、开阳、毕节、贵阳、凯里等地委托人的信任。
同时成功处理山东菏泽再审案件,通过与山东省高院的极积沟通,最终撤销一、二审法院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最终使正义得到彰显,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并得到山东滨州、济南、潍坊、青岛等地委托人的认可。
王晓伟律师还在公司业务领域有深入研究,在处理公司卖买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功底,成功突破“合同相对性”,避免皮包公司逃避法律责任,最终将案外人加入被告承担应有法律责任,为委托人挽回百万损失。
▌代表性案例
▌贵州贵阳国有土地养殖厂房案
该案2022年4月6日委托,于2022年4月20日结案,接案后,团队律师根据案件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履职申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初步显现委托效果,行政机关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后,委托人依法、依规、取得合理补偿。
▌山东菏泽撤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
本案形成委托关系后,团队律师根据案件的证据材料,初步判断政府在实施征收过程中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并且政府所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律师查询,与网上的某篇范文内容相似度高达80%之多,这充分说明行政机关在制作征收文书中未根据实际情况,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案
本案因为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依法进行审理,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团队律师提起上诉,获得省高院支持,该案被公众号“行政涉法研究”作为优秀案例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