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律师普法|最高法两会点名“人肉开盒” 判刑:网络暴力治理迈入刑事治理新阶段|姚成山律师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正式写入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定罪判刑的典型案例。这一司法表态,不仅为愈演愈烈的“开盒”网暴乱象敲响了法律警钟,更标志着以“人肉开盒”为代表的网络暴力,正式告别以往惩戒偏软、追责困难的局面,更让全社会看到了治理“开盒”乱象的鲜明态度与决心。



披着网络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肉开盒”作为近年来滋生的新型网络暴力形式,核心是行为人通过非法购买、搜集、挖掘等手段,获取他人姓名、肖像、住址、联系方式、社交账号等私密个人信息,并无端散布至网络平台,叠加造谣诋毁、谩骂攻击、线下滋扰等行为,将网络戾气直接传导至现实生活,给受害者造成身心双重重创。从法律层面剖析,“人肉开盒”绝非单纯的网络“吃瓜”“泄愤”,而是兼具多重违法性的恶劣行为,情节严重的,必然构成刑事犯罪。

此次被最高法点名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为报复教师朱某,非法购买其个人信息,还恶意挑选与其有时空交集的20余名女性信息,捏造不实帖文大肆传播。该行为不仅让朱某的教学、生活彻底陷入混乱,更波及无辜学生与家庭,引发恶劣社会影响。最终两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实刑,绝非个案式惩戒,而是司法机关对“开盒”乱象的定性定调:“恶意“人肉开盒”,本质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的刑事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人肉开盒”行为完全契合刑事追责要件。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非法获取、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同时伴随造谣、侮辱、诽谤行为,还可触犯侮辱罪、诽谤罪;借助网络平台大肆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还可能涉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结合“两高”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达一定数量,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造成受害者身心严重受损、生活秩序混乱等后果,即可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这也为“人肉开盒”的刑事追责提供了明确裁判依据。



打破网暴治理困局,筑牢隐私保护防线

长期以来,“人肉开盒”之所以屡禁不止,成为社会痛点,根源在于其治理存在多重难点:“网络匿名性让行为实施成本极低、传播速度极快;信息非法获取、倒卖、曝光形成完整黑产链条,行业内部人员泄密问题频发,源头治理难度大;部分平台监测滞后、处置不力,沦为网暴信息传播载体;受害者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往往只能忍气吞声,纵容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此次最高法将“人肉开盒”案例写入工作报告,绝非简单的案例通报,而是释放出三大关键信号:其一,“网暴惩戒无死角”,哪怕是网络空间的匿名行为,只要触犯刑法,必然难逃刑事追责,彻底破除“法不责众”“网络免责”的错误认知;其二,“裁判尺度更统一”,为各地法院审理“开盒”类网暴案件提供了权威指引,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司法惩戒的精准性与威慑力;其三,“治理重心再前移”,从以往侧重事后追责,逐步转向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严惩的全链条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指出,此类案件依法判处实刑,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原则的生动践行。针对网暴治理的痛点,司法机关正加快完善惩戒机制:引入人格权侵害禁令,实现“事前、事中止暴”,避免损害持续扩大;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网暴信息拒不处置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强化公权力追责,对造成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网暴案件,由公安侦查、检察公诉,破解被害人自诉维权难题,真正降低维权门槛,让受害者敢维权、能维权。

多方协同共治,方能根除网暴乱象“人肉开盒”获刑并被最高法点名,是治理网络暴力的重要里程碑,但绝非治理终点。网络暴力的滋生蔓延,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仅凭司法机关的单打独斗难以根治,必须构建“司法、监管、平台、网民”四方协同的共治格局,凝聚治理合力,才能彻底斩断“开盒”乱象的生存土壤。


▌司法端:电子取证规则,落到治理实处司法机关要持续紧盯“人肉开盒”等新型网暴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引领,从严惩处非法获取、倒卖、散布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做到快审快判、罚当其罪。同时,畅通维权渠道,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完善电子取证规则,解决受害者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让法律惩戒真正落到实处。

▌监管端:紧盯源头治理,斩断黑产链条监管部门要聚焦信息泄露源头,联合公安、网信等力量,重拳整治快递、教育、金融等重点行业的信息泄露问题,严查内部人员泄密、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的黑灰产,彻底切断“开盒”行为的信息来源。同时,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对失职失责、纵容网暴的平台与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平台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技术防控网络平台作为网暴信息传播的关键关口,必须摒弃“流量至上”的错误理念,切实扛起治理责任。一方面,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搭建涉“开盒”信息监测预警模型,精准识别、快速拦截侵权信息,严防扩散蔓延;另一方面,升级隐私防护功能,优化举报处置流程,对组织、煽动“开盒”的账号,坚决采取封号、拉黑等措施,杜绝成为网暴的“帮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强调,平台要守好渠道管控、内容拦截两道关口,对公开他人隐私的信息,直接推定为侵权信息予以屏蔽,从传播环节遏制网暴扩散。

▌网民端:提升法治意识,拒绝跟风网暴每一位网民都是网络空间的参与者,更应是网络清朗的维护者。要摒弃“吃瓜看热闹”“跟风骂两句”的侥幸心理,认清“人肉开盒”的违法本质,不参与、不传播、不纵容网络暴力,不做网暴的“旁观者”与“助推者”。须知,网络暴力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恪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益,才是网络言行的基本准则。

法治护航,让网络空间远离“开盒”阴霾最高法两会点名“人肉开盒”获刑案例,释放出清晰的法治信号:网络暴力的“隐身衣”已然失效,刑事严惩将成为治理网暴的常态。从“暗网开盒”肆意妄为,到法庭判刑依法追责,再到最高法定调常态化严惩,法律的利剑始终守护着公民的隐私安全与人格尊严。

▌专业领域

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

▌执业领域

姚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民事、行政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好的技巧。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具体承办民事案件的案件类型如下:电影投资纠纷、商业特许经营纠纷、移民服务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务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以及恋爱中的借贷等)借名买车纠纷、委托理财纠纷、股权代持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赠与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建工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买卖纠纷、加工纠纷、协议效力等。

行政案件比较成功的案例简单列举如下:1、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2、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3、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4、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5、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6、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工作经历

2020年5月-2022年1月,在星火花(北京)文化公司,担任法务。工作描述:日常主要负责起草与审核各类合同,曾独立代理公司案件。在担任法务工作期间,对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合规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2022年3月-2024年3月,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代表性案例

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

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

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

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

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

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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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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