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律师普法|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享有哪些权利?|姚成山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含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与集体土地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知情、参与、补偿、选择、评估、安置、社会保障、救济、禁止逼迁等核心权利,核心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 号令)与《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①征收启动知情:有权获知征收目的、范围、用途、规划依据、审批文件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②补偿方案知情:有权查阅、复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含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办法),方案公告期不少于30日。

③评估结果知情:有权获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补偿明细与分户补偿情况,结果必须公示。

④法律依据知情:有权要求征收方出示合法征收文件(如征地批复、征收决定、规划许可)。

①方案意见权:对补偿方案可提书面意见;多数人认为违法的,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并修改方案。

②评估机构选定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则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政府不得指定。

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与权: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权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发表意见。

④补偿协议协商权:有权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与期限等平等协商,拒绝单方强加条款。

①补偿范围完整:国有土地:房屋价值(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与奖励。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社会保障费用。

②补偿标准法定:不得低于法定标准;集体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每3年调整)执行,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③先补偿后搬迁:补偿款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未补偿到位,不得强制搬迁。

④禁止侵占挪用:补偿款与安置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①货币补偿:一次性领取房屋/土地价值补偿款,自主购房或安置。

②产权调换(房屋安置):选择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结清差价;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房源。

③集体土地住宅特殊选择:可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尊重农民意愿。

①复核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②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

③禁止干预评估: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评估,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

①住房保障优先:征收个人住宅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如公租房、共有产权房)

②过渡安置保障:提供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逾期安置应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③被征地农民社保: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社保费用专款专用、单独列支,不得从补偿款中抵扣。

①行政复议: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强拆行为等不服,60日内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②行政诉讼: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强拆行为等不服,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法强拆可诉并要求赔偿。

①禁止暴力/威胁逼迁: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

②禁止违法强拆:未达成补偿协议且未作出补偿决定的,不得强拆;强拆必须经法院裁定,政府无权直接强拆。

③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征收中不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损毁财物、骚扰生活,否则涉嫌违法犯罪。

①文书签收权:有权签收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效力,但可注明异议。

②档案查阅权:有权查阅征收项目审批文件、补偿档案、分户补偿记录等,政府应依法提供查阅渠道。

③监督权:有权监督征收补偿款发放、安置房建设、社保落实等情况,发现违法可举报。

①保留证据:全程拍照录像(房屋现状、征收文件、沟通过程、逼迁行为),保存书面材料(公告、评估报告、协议、聊天记录)。

②及时异议:对评估结果、补偿方案、征收决定有异议,务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丧失异议权。

③拒绝空白协议:绝不签署空白协议,协议需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安置房源位置/面积、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④法律维权:遭遇违法逼迁、强拆或补偿不合理,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复议、诉讼、举报等途径维权,切勿暴力对抗。

▌专业领域

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

▌执业领域

姚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民事、行政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好的技巧。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具体承办民事案件的案件类型如下:电影投资纠纷、商业特许经营纠纷、移民服务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务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以及恋爱中的借贷等)借名买车纠纷、委托理财纠纷、股权代持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赠与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建工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买卖纠纷、加工纠纷、协议效力等。

行政案件比较成功的案例简单列举如下:1、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2、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3、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4、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5、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6、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工作经历

2020年5月-2022年1月,在星火花(北京)文化公司,担任法务。工作描述:日常主要负责起草与审核各类合同,曾独立代理公司案件。在担任法务工作期间,对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合规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2022年3月-2024年3月,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代表性案例

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

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

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

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

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

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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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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